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魏伟  
已解决问题

离职 工资,急~~

 08-18 16:13  悬赏 25  发布者:冲天炮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2)
前几个月曾经私自拿过公司一些东西用(价值约几百元)出去卖,现在我以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为由离职了。
①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拿回我的工资吗?
②如果要赔偿,我除了赔偿那我所那东西的实际费用外,还要不要赔偿其他的?
请一一回答吧,谢谢呀~~~
问题补充:
当时卖的钱是归自己了。但是准备离开的时候这件事也都有跟经理讲清楚的,这没达到刑事责任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18日 16时55分
  工资可以拿回。应赔偿公司的东西。如果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按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O(∩_∩)O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14
1.可以;
2.一般不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270
广东 深圳
人气:37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97
辽宁 大连
人气:13993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0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4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9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