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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案件

 07-29 14:18  悬赏 5  发布者:qingh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宝山区 回答:(13)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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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原告(非军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去哪个法院起诉?
谢谢!
问题补充: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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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浙江-杭州]
  • 余龙律师
  • 电话:13675829174
  • 1223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9日 14时22分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答:

没有明文禁止就表示要适用一般规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3
经常居住地所在地法院管辖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5
可到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6
经常居住地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6
都可以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7
你好,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追问:

但我觉得应该只能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啊,因为这是对军人的特殊规定的法条,不能适用一般规定啊!

回答: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36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37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非文职军人”,是指文职干部以外的现役军人,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这里的“住所地”,根据《意见》第4条规定,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这个问题,我建议直接就在你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7-29 15:11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85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9 16:53
经常居住地
回复时间: 2013-07-29 17:21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9 21:48
由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29 22:18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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