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试用期刚过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提出辞职能行吗?我的档案怎么办?

四川 07-29 17:02  悬赏 5  发布者:AINIHA……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一名教师,去年5月双选到现在的单位,一开始说的是要服务五年。但是我们签了一份《试用合同书》条列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试用合同。
二、本合同为短期合同。试用合同期从2012年7月9日起至2013年7月9日止。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XX岗位工作;在试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必须要个遵守各项安全操作程序。
五、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六、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保守秘密。
七、因工作需要,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八、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应恪守本合同条款,不得无故中止合同。如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述或辞聘;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可予以处分和解聘。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考核合格者,甲乙双方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我是在7月16号向学校提出辞职,学校签字了,但是教育局部批准,我该怎么办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上海黄浦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504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6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