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景林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天津-蓟州区 07-29 21:40  悬赏 0  发布者:zhang1…… 给我留言  回答:(9)
婚前买房男方全部出了首付款,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请问出具出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那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付首付的利益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0 07:31
属于夫妻共同
回复时间: 2013-07-29 21:42
已经回答,登记共有就是双方共有。没有明确登记共有份额的,视为双方同等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7-29 21:53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共有即为夫妻共有,否则视为同等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7-30 08:08
加了之后就属于了
回复时间: 2013-07-30 08:21
你好,只要增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3-07-30 11:56
你可以拒绝增为共有。
回复时间: 2013-07-30 11:56
如果加上名字一般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45
你好,按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你婚前出资交纳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房产,房屋贷款属于你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你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加上名字就增加了一个共有人。那就属于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最好你们之间签个协议之类的书面东西比较稳妥。
回复时间: 2013-08-07 23:24
已经回答,登记共有就是双方共有。没有明确登记共有份额的,视为双方同等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淮安
北京东城区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9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7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01
湖北 武汉
人气:145585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4
江苏 淮安
人气:258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