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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76路撞伤人

黑龙江-哈尔滨 08-18 20:31  悬赏 0  发布者:z1105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母亲在早晨骑自行车上班路过减速带大概6.7米后,被76路车刮倒后将小腿压过,可是在住院期间76路在付医药费的过程中停止。以公司没钱的理由将事情拖延。可是我母亲的腿急需用钱做手术,并且无医药费。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已经下发,76路全责.对待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如何解决??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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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8-18 20:40
你好,可以依据责任认定书追究公交公司的责任,并可申请法院先于执行
回复时间: 2010-08-19 10:15
现在可先通过交通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你方应先自行准备医疗费进行垫付。同时,依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通过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你方与公交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如有需要,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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