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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房产遗产的问题

 07-30 15:15  悬赏 0  发布者:HANALU……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闸北区 回答:(11)
情况:公公突然去世,名下的房产一套现在居住着的房子(产证上共同产权人:去世的公公、婆婆以及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公公的父亲(就是爷爷)还在世
问:照理说遗产可以由夫妻、子女和父母继承,但这套房子目前是我们居住着的,也没有其他多余的房产,他爷爷如果想要这个遗产,能不能强迫我们变卖这套房产,拿走属于他的那份钱?导致我们就无家可住?
再问:如果这份遗产在爷爷在世的时候也没有说要拿走,那么在爷爷去世后,说有口头或书面留遗产,把这份遗产(没有公证过)留给他的女儿,这份遗产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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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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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7月30日 16时23分
可不变卖这套房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0 15:24
a.他们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如有这样的主张或者要求。
b.口头遗嘱不具备约束力,书面遗嘱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c.你们可就此问题,内部协商确定到。
公公的女儿有权继承,但显然不能拍卖等继承的方式。
必要时,你们也可发出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30 15:34
唯一一套家庭住房,难以强制执行。
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3-07-30 16:17
他爷爷有继承权,不能强迫变卖,但需支付其应得份额的对价;再问的遗产应该认定为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7-30 16:19
支付对价,可不变卖这套房产
回复时间: 2013-07-30 16:30
如果老公的爷爷还在世,建议及时将房产证信息作以变更,以确定新的产权人信息;
爷爷如去世留有书面遗嘱并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有效。
我的补充: 2013-07-30 16:30
你们可以支付给爷爷其所继承份额的相应对价,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2013-07-30 16:33
若有有效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你们应当折价支付对方,但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拍卖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30 16:44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可以支付他那一部分的金钱,取得所有权。2、只要符合遗嘱格式,就有效。
追问:

请问,三个人共同拥有的房产,他爷爷最多分到多少几分之分?父+母+子的产证,父去世,爷爷可以分得几分之几?

回复时间: 2013-07-30 17:14
你们需要拿钱出来补给他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30 17:33
这种情况由你爱人继承,由你爱人支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继承份额折价款。

如果在你爷在世时未分遗产的,你爷可立遗嘱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他应得份额将按遗嘱由他女儿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31 09:36
1、你公公的产权部分才算遗产,并非整个房子都是遗产;
2、你公公的父亲、配偶及子女都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不是由你公公的父亲一个人说了算的;
3、如果你公公的父亲把自己继承的遗产份额立遗嘱给其女儿,是有效力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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