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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污受贿,无法无天的村干部,竟然当上了代理党支部书记,公正何在?天理何在?

江苏-连云港 07-30 21:22  悬赏 0  发布者:阿斯顿发热体 给我留言  回答:(1)
江苏省东海县东五河村李任三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至今也没有得到处理,逍遥法外。我们想寻求网络帮助,看一看这样的村长应该得到怎样处理。 主要事实如下:
1.2013年3月底,为了达到本届当上党支部书记,他利用职权,擅自把村支部四间两层楼房,四间建筑用地拱手送给了原任党支部书记李春雷。因此李春雷极力推荐他当临时党支部书记。
2.2011年度,本村农户土地(种植小麦)188亩,当时快要成熟,被镇党委卖给人开发盖蔬菜大棚,上述土地共收小麦18万斤,卖款18余万元,应该归村集体所有,但此款至今不知去向,至今没有向村民公布该款项。 
3.2010年,本村村前土地11亩,被他擅自占有4亩建造养鸡场,将剩余的7亩地白送给他的近亲属建筑,使用。致使村集体收不到一分钱的承包费用。
4.他擅自把集体农田批给他的堂兄,建筑楼房,不经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建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收取费用,贪污己用。
5.2011年,他擅自将村头集体土地约10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卖给农户做建筑房屋之用,共得款20多万元。此款项至今下落不明。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村民认为,李任三利用职权,占用土地,擅自非法卖集体土地给他人,欺上瞒下,骗取钱款,贪污己用。自李任三担任村长以来,独断专行,飞扬跋扈,一手遮天,村委会账目从来不公布,贪污成性,造假账,霸占集体土地,私相授受集体财产,贪污公款。
此前该人曾私自带人砍伐农户树木被处分,曾因殴打警察被拘留过,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带头违纪违法。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丧失了党性,请问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当村长?有什么资格代理党支部书记?请上级领导深入我村,明察暗访调查取证,罢免其代理党支部书记职务,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为全体村民除害。

村长官虽小,但他却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标杆,习总书记说反腐倡廉,严罚贪官,就要从基层做起,把百姓心中的偶像树立起来。

请大家看看怎么办?有没有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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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07
应该联名向纪委举报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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