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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重庆-九龙坡 07-31 10:10  悬赏 5  发布者:睿睿520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和丈夫结婚3年、现有1岁多的儿子、因为都是同龄、觉得丈夫很幼稚、而且他也没带过小孩、都是我在带、我们经常为了儿子还有小事闹离婚但最后也没离、现在我无安全感、觉得随时都会离婚、我想问问现在我立一份未来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丈夫赔偿我6万块的精神青春损失费、当然这6万块我也不会要。离婚后儿子会给丈夫、这6万块会变相的给儿子当我出的抚养费、这种离婚协议具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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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31 10:53
不生效,因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做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18
只要双方协商好且不违法便可,但青春损失费实则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19
你好,这样的协议只要是你们签订的  就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20
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30
可以写婚内协议,婚内协议有效,不办理离婚而写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35
只要双方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44
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51
从法理角度来看,该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合意,没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因素在内,该合同是一个有效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31 10:55
根据你的叙述,属于你们双方的婚内协议,应该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31 22:12
此种金钱给付条款的效力应当在婚姻法的范畴内考虑。无论是将金钱给付作为离婚的条件,还是作为离婚的后果,约定在离婚的同时给付金钱,均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妨碍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一般应当认定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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