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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浙江-舟山 07-31 17:16  悬赏 10  发布者:qq1120…… 给我留言  回答:(3)
上一年我骑摩托车撞到人了。我当时未满16周岁。无驾驶证。摩托车无牌照。  

   带着两个人,一个是车主,一个我朋友。事情原因,那小孩跑过来擦到的、
   
  现在他家人,到法院起诉我们,请问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我带的两个人,又应该负什么责任,原告有责任吗。我现在是未成年,已经私下给了他家人2000元。现在民事诉讼要50000元、请问   我应该负什么责任。这官司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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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08:39
赔偿对方实际损失费用,对方索要赔偿的金额都要有依据的,不是对方要多少就多少
回复时间: 2013-07-31 18:12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仅凭口述很难认定当时责任划分。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然后根据比例划分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31 18:1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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