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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付

山东-潍坊 08-01 10:17  悬赏 0  发布者:youker…… 给我留言  回答:(3)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车主垫付医药费11600元。保险公司愿意支付医药费11000元,并支付伤者1600元护理费及伙食费。也就是说车主需要自担600元医药费,请问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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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20:33
你好,车主既然全责,保险限额赔付不了的,当然由车主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01 10:34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追问:

我是车主,我的意思是伤者已经出院,不愿意起诉,住院费11600元,有我垫付,保险公司只同意支付11000元。这样的话,我岂不是自担600元?走法庭的话是不是医药费保险公司就全报了,谢谢

回答:

为了600你走法庭?协商处理吧。。。

回复时间: 2013-08-05 16:40
在交强险限额内,车主一般不承担医疗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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