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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如何分户?

湖南-长沙 08-01 11:37  悬赏 15  发布者:HL1995 给我留言  回答:(2)
当前无积分,无法悬赏,但还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我父母于2008年通过法律诉讼离婚,我判在我妈这方。爸爸(户主)于去年再婚并办理了结婚证,但我和我妈的户口依旧不被当地派出所批准分户,理由如下:1.我家属已征收地区;2.我家另有一所房子,但无房产证。派出所人员表明就算要分户还必须有我爸爸那方的结婚证明,这些难道公安户口系统中没有记录的吗?(在此补充一点,我爸明知道原户口本在我妈这里,却以户口本遗失为由申请补办了,可在新户口本上,我爸妈仍然是配偶关系,我很费解……)今年我爸那边已经办好准生证,生下的小孩也可以上在这个显示我爸妈为配偶关系的户口上,那派出所是想怎样登记我妈和那个小孩的关系?我和我妈也有家产,要是我们无法出具我爸那方的结婚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分开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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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16:11
可去区县公安局户籍科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01 11:47
离婚后,女方可以找派出所迁户口,分户。
追问:

现在问题是派出所总是不予办理分户手续,说我们属于已征收地区又无房产证,但总要有个解决方法吧,不能总把户口放一起吧,这种有关户籍管理制度的问题要去找哪问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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