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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些问题想请教律师

福建-莆田 08-03 10:37  悬赏 20  发布者:108147…… 给我留言  回答:(3)
7.24日, 我老公开着他的小面包车刚从厂里的大门要拐弯出去,就被一辆摩托车给撞到了前防护栏,然后摩托车司机和后面坐着的一位老人家,摔倒了,事后,我们马上送老人家去医院,医生诊断是脚指头最后一个指头短了一根筋,我们付了所有的医药费,住了8天的医院,现在,老人家出院了,可是老喊着肚子疼,,说只要在小诊所挂点滴就行,不去医院,于是我老公又给老人家一千块 ,让他去诊所挂瓶,今天是8.3日,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我们的车还在公安局里,可是老人家就是喊着肚子疼,我们该什么办,叫他去医院也不去, 难道就这样一直拖着嘛  ??? 什么办 什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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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3 10:3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03 10:57
做完鉴定就可以拿车了。
回复时间: 2013-08-03 11:28
让对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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