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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

广东 08-03 23:23  悬赏 0  发布者:Jessie…… 给我留言  回答:(3)
和老公是2013年3月登记结婚,在结婚前2012年的5月,因他做生意,我像别人借了差不多10万给他,写得有一张7,5万元的借条,他开的店面也有我付出的心血,可以说是共同创建起来的。婚后我用我个人的礼金和存款6万元给他还债,欠条还留着,想请问律师那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离婚他的店面有我的份吗(店面合同只有他的名字)。还有我给他还的那6万能有依据要回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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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4 00:00
1、欠条有法律效力;
2、这是属于你们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你有份
回复时间: 2013-08-04 02:17
1、欠条肯定有效,但是6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你们都有义务偿还,如果你能证明你是以你婚前的个人存款还的六万,那么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你老公给回你三万。如果你以共同财产来还债的话,他无需还你钱。
2、即使店面只有他的名字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当然有权要求分割。 
3、所以要收集证据证明你所还的那六万元,是你婚前个人的存款。
回复时间: 2013-08-04 06:03
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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