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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

 08-04 10:44  悬赏 0  发布者:347205……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4)
我和女方是二婚,结婚后2年因感情不和要离婚,但现在单位上要分一套经济适用房(5年以后才能拿到产权证),需要我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等原件才能分到,起初女房不愿提供,后来协商后女方愿意提供,但不会出一分钱,要马上离婚。我想问,这种情况我们离婚后这套房屋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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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4日 10时48分
如果离婚以前就办好手续,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4 10:47
你好,在婚后取得的房产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3-08-04 10:51
你好,已经你的叙述,房产是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8-04 10:55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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