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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方离婚,房产登记在我和男方的名下

上海 08-05 12:59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方离婚,房产登记在我和男方的名下,如果法院判产权归他,折价给我,判决后,男方拿着判决书到房产中心能把房产证上的我的名字销掉吗?
问题补充:

男方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改名后,法院判的折价款,男方不给,那我的权益就没有保障了!考虑到这,现在男方起诉离婚,我目前的态度是暂时不离婚,在开庭时可以不可以这样表达:我不愿离婚,因为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如果男方没给我折价款,到底男方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销掉房产证上我的名字?
我想知道判决书里能否明确写明:男方付给女方折价款后才能销掉女方的名字?电话咨询负责案件的法官,是否合适?
我8月1号收到传票,30号开庭,15天的举证斯,如果我不想离,是不是就没必要举证?如果我要离,一些证据比方说男方的暧昧聊天记录等证据还有我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证据必须15天内交给法院吗?
调解书或判决书上会写清楚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的期限吗?例如,某年某月某日前,一方给清另一方折价款,该方才能进行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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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5 21:5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02
男方可以按照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02
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就可以直接改名。
我的补充: 2013-08-05 13:19
你这样说,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离是因为钱的原因,法院反而会判离,你要说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愿意离,那样才离不了。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03
不可以这样做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03
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当让其缴纳折价款后再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06
未支付折价款的情况下不能  建议判决书生效后及时申请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24
你可以在执行阶段,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后办理变更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25
和你的办案法官沟通好,对方支付折价款后,才可以开具判决书生效证明。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50
凭判决书更名
回复时间: 2013-08-05 13:52
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8-05 14:02
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之后再给予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8-05 14:06
对方申请执行的同时你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在过户之前,对方应当支付价款!
回复时间: 2013-08-05 15:27
您好!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是可以变更过户的,但你也可以根据判决书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庭审中,若你不愿意离婚,不能以你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合理抗辩理由,你若担心自己的其他权益得不到保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05 16:14
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当让其缴纳折价款后再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2013-08-05 16:45
在执行阶段,你可以要求法院在对方支付折价款后,办理变更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8-05 21:21
在执行阶段,你可以要求法官在对方支付折价款后,办理变更手续。一般你只要提出要求,法官会帮你把控住欠款到位的。
回复时间: 2013-08-05 22:19
1、可以凭判决书办理过户;
2、男方不给你折价款,你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呀;为什么你不申请而只有男方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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