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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关于防卫过当的民事调解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吗?

 08-05 18:45  悬赏 0  发布者:何谞鑫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3)
我是柳州柳东所的一位巡防,就在今天,我遇到了一件关于自卫过当的案例,毕竟是第一次接触此类案件,作为没有实权的我已经尽力而为了,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这是一起农民工为了一碗饭吃而闹的矛盾,大致上可作如下陈述:
   因某些原因,一位农民工朋友带着火气罢工,其的承包商为了不延误工期叫了另一组认为可以接替其的农民工朋友来接活,来的一方因不了解解具体情况,在施工时要求影响其施工进度的原工作者将他的设备移开,却曾想,对方恶语挑衅,切首先动手打人;后来方随手就拿了一块金属类物品还击,(时候才知道这是一根螺旋钢铁)一击到对方头部,就这样,首先挑起事端的(即首先动手打人的人进了医院,而被迫还击着则进了咱们柳东所)、、、、、、
   之后就有咱们介入了,由于我不是在第一现场接触的情况,也对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只是通过一方之词的还原的,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就具体情况而言至就是典型的------自卫过当!理由如下:
   1:首先是挑起事端的的是已经受气的人(即:现在住院的人,他在这件事情当中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2:由于其首先恶语刺激接替者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进而产生肢体接触、、、、、、且,据很多当时在场的见证者就是其首先动手打人在先的。
   3:另一方由于不善言辞,随手就拿起了一样东西还击、、、、、、由于事发突然,也不知道打到了哪、、、、、、后来才知道是击中了头部、、、、、、
   我想问的是:
   1:如此可否认定位------防卫过当?因为首先动手的不是将人打伤的人而是现在躺在医院的元肇事者,是他首先动手打人的。
   2:如果是,我们又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加以民事调节呢?
   3:我们又该如何告知原肇事者的家属事情的真相而不至于将事情进一步扩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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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6日 09时51分
还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应该是属于受害者自己存在过错,激化了矛盾,可以从轻处理。
追问:

谢谢!水妖受教了!那如果按您所说的是属于受害者自己存在过错,激化矛盾的解释的话,我们又该参照哪些相关的治安处罚条例依法做出相应调节和定位呢?!
您是知道的,理论上我们在处理此类事情方面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即二十四小时的时间,而往往由于当事者的家属(或亲戚朋友们)在不了解事实的真相以前很容易在情绪方面失控,如此一来我们往往在二十四小时里很难做出妥善的令双方都满意的民事调解;只能再向上级申请二十四小时,即两天时间四十八小时的时间,如此一来我们在工作上就显得相当的被动了!
因此,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能不奢赐教一些关于如何妥善处理此类事件的经验给我,行吗?
水妖(我的QQ名512783983的中文名)在此再次感谢您的赤诚回复!
后来,那件事在我下班之间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解决了近95%左右,我们就连双方的协议都拟定好了,可到了需要双方签字的时候,肇事方的亲属们又反悔了,而那时,我们已经超过了第一法定时间即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段,只能被迫向上级申请再延长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好在那两天柳东所没发生什么临时性的突发事件,(如:刑事案件等)要不然可能就麻烦了、、、、、、情绪激动的双方随时有可能动手在所里再度交锋、、、、、、如此以来殃及无辜的不可预见性就会大大的曾加、、、、、、我正是基于上述隐藏的不可预见性才在下班之后立马就求助的!
真的!作为基层第一线的我们迫切需要在最短时间之内有效解决此类案件的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这可以大大提升我们的办事效率多为民办实事哟!
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水妖受教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22:10
正当防卫不成立
追问:

谢谢!水妖受教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2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5 23:02
你好,要看侵害者是否拿着什么武器进行击打,才能确定是否是正当防卫,按照你的说法,似乎很难构成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有可能的。
追问:

谢谢李律师的不舍赐教!可以的话水妖想在此再次请教您一下:
如果是以防卫过当来定位的话,我们又该依据哪些相关治安处罚条款来做出民事处罚呢?
大凡一到此类事件基本上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当时因为考虑到这点我们将肇事者的亲属分开,我花了足足4---5小时让双方都保持冷静才让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民事调解的,几乎是到了水到渠成,双方即将签字的时候,肇事方的家人说翻脸就翻脸,要我们关人,一付自己无辜的样子、、、、、、差点没把事情激化、、、、、、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再再遇上这种事情以前首先得在适当的时候告诉肇事者的亲属们是他们的亲人首先犯的错,让他们明白不是受伤的人就一定可以无限制的无理取闹甚至是讹诈!这就需要我们在他们面前出具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应的相关法律解释,通过法律的手段有效控制住肇事者的亲属们;但,由于我的工作的特殊性,一条一条的去查很麻烦,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麻烦李律师您将相关法律的知识列举出来给我吗?如:
依据的是哪部法律的哪一条等,到时候我将其一一记下来自己在网上查,之后再抄录到自己的笔记本当中,并去买相关法律书籍随身带着,一旦在遇到此类情况的话我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出最佳的应对方案了,如此一来我就可以腾出时间去做别的工作了。可以帮水妖这个忙吗?

回答:

这个是理论,也没有具体的条文的,可以查看刑法里面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追问:

说实话吗?
很简单!等于没说!
我对您的回复其实仅仅只是有如下两点而已:
1:如果是以防卫过当来定位的话,我们又该依据哪些相关治安处罚条款来做出民事处罚呢?
2:可以麻烦李律师您将相关法律的知识列举出来给我吗?
我是说------“如果”请您留意了这是如果,而非既定事实!这是其一。
其二为:这原本就是一件简单的民事问题,又何来刑法之说呀?!当然,关于这点您大可以敷衍了事以自己高高在上的律师头衔再做推脱的,反正自己是律师嘛!高的很呀!
最后,问几句不该问的话:
1:没有基层第一线的工作经验,所谓的依法办事管用吗?
2:律师的基础职责(也就是职业道德)是什么?
3:何为理论?可以的话敬请您用您的方式解释一下可否?!
哈!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迫切需要的是解决办法!可您却说这是---理论?!作为律师的您不觉得很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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