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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产继承问题

上海 08-06 02:26  悬赏 30  发布者:yll6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共有兄弟姐妹4人,从小父母就将房产(平房)一分为二,分给我兄弟二人。我哥84年新批宅基地建楼房要用材料,已经将父母分给他那部分房子拆除(按规定也必须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只留下我的房子100平方。87年我哥在他拆除房子的宅基地上又私自搭建了一间28平方的房子,此房子搭建时无批文(2000年后又在此房的西边私自搭建了1间20多平方的房子)。89年农村实行宅基地使用证,由于我户口在外(非农),在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时候,宅基地使用证户主是父亲的名字(宅基地使用证上人口2人,1人为农业,1人为非农业,即我和父亲),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建筑面积128平方,除了我的100平方的房子,还包括我哥的这间28平方的房子,使用证上场地172平方,总用地面积300平方(我哥宅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和房屋建筑面积超出250平方)。现父母都已去世。这房子是祖父建于解放前的房产,今年4月我向村提出了房屋翻建的申请,得到批准,翻建4间4*8米的平房。在申请翻建前,已商量好,我建4间4*8米的平房,同样建1间4*8米的平房给他,不要他出钱。翻建申请下来后,他们反否,他们提出我建5间房他要2间房,其中1间是将来可以得到拆迁面积的房子。我想听听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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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08:59
家庭矛盾,建议协商解决。翻建可以让对方出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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