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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给生活费

甘肃-兰州 08-06 11:00  悬赏 0  发布者:一诺25 给我留言  回答:(6)
准备起诉离婚,对方是军人,女方是公务员。男方一直不给孩子生活费,请问我现在应该问他要生活费吗?发短信问他要生活费,不回信息。问他要生活费影响现在起诉他吗?还是现在先不要直接起诉当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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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14
需要男方同意。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12
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向男方要生活费不会影响起诉程序。
追问:

请问律师,我能以他不给孩子生活费为由起诉他吗?

回答:

建议您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6 12:16
你好,起诉之前只能对方同意才行,起诉之后法院就会根据你的诉请看是否合法合理,一旦合法合理那么就会支持的,所以建议先协商,协商不给那么就只能是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3-08-06 14:53
你好,起诉离婚并索要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8-07 07:5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07 16:56
你好!起诉离婚与要生活费并不冲突。即使离婚,不抚养孩子一方也有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我的补充: 2013-08-07 17:33
如果对方是现役军人,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以及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来看,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已构成遗弃,可以提出离婚。
我的补充: 2013-08-07 17:37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为文职军人,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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