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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身受到轻微伤伤害 如何维权

河南-郑州 08-06 11:31  悬赏 0  发布者:136736……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有个同事,我们平常的工作中有一些小的摩擦,他心理不平衡。总是抱怨我对他有偏见。
后来他被单位辞退了,窝我的气, 老想着报复我。有一次来我家里冲上来朝我面部就是两拳,但是没什么外伤。后来几次我正在吃饭,他趁我不备,袭击我。他犯的都是法医鉴定轻微伤的范围,报警了,派出所说他们也没办法这种人。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身心健康。我该怎么维权?这种人法律就没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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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39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46
要求警方对打人者进行治安拘留,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55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并且如果对方造成你受伤可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支付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56
因为多次无故伤人,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59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拘留、罚款的处罚,还可以起诉向对方主张你受到的实际损失。
追问:

因为多次伤害我,我向派出所提出按照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处理,但派出所的同志说他伤害我属于特定对象,而寻衅滋事罪是不特定的,是没有原因的伤害,因而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的解释对吗?

回答:

任何刑事犯罪的定罪处罚都要看证据,如果符合条件你有权要求予以追究。你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即使够不上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对其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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