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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就不能享受村里的待遇合法吗?

重庆-涪陵 08-06 13:06  悬赏 0  发布者:xinyue……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结婚一年多了,由于男方是北京户口,户口无法迁至男方户口所在地(北京市规定结婚满15年并45周岁才能迁),但是现在村里不让我享受任何待遇,请问这合理吗?
我应该怎么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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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3:17
如果户口迁出是不享有的
回复时间: 2013-08-06 13:21
户口迁出是不享有的
回复时间: 2013-08-06 13:24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若你的户口仍在村里,你仍享有土地承包权及其他与户口挂钩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8-06 15:45
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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