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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致轻伤

河北-石家庄 08-07 14:48  悬赏 0  发布者:hanlov…… 给我留言  回答:(3)
早晨大雨,开车出小区的时候,车速20左右,撞人致摔倒,起身后目测无大碍,但为防止有内伤,马上开车带人去医院检查,车子已经离开现场,请问这种情况根据什么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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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9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8-07 14:52
当时报警的话,由交警部门来划分责任。。。。。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当时没报警,直接去医院了,检查了X光,没大问题,后背骨头有一点轻微的裂痕(医生说可能有不严重,养养就好),过一周复查一下。后来我们赔了三千块钱,写了一个证明,说明已经赔了三千块钱,作为误工费,营养费,手机赔偿(当时她手机掉水里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一周内我们负责陪同复查并且付诊疗费。大家签了个字,不知道我们这个东西有没有效力,如果一周复查后没有问题,以后他们是不是没有任何理由因为这件事情要求我做出任何赔偿?

回答:

你写的东西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另外,你们双方可以协商,签订一个书面的赔偿协议(包括已赔偿的),明确本次处理结束后,对方任何时候不得再要求其他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7
你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有交警认定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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