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法律咨询

北京 08-08 10:33  悬赏 5  发布者:hbhbhb……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介绍朋友与一家贸易公司合作,属于挂靠的(即自己接单,自己采购,自己销售)公司只收取点管理费用,我没有与他们经营,但按月从企事业取得五分之一管理费分红,也就是介绍费(口头约定,没有正式协议,月月兑现),现在查出我朋友提供了虚假信息,导致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虚开,我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现在想将所得介绍费退回企,应该怎么做?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8 10:39
你和虚假信息、增值税发票事件没有直接关系,无需负责
追问:

我应该不应该退回介绍费,谢谢!

回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只是居间服务,收费合法,不用退回

回复时间: 2013-08-08 10:42
和你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8-08 10:58
你好,和你没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05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31
你朋友和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跟你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8-08 12:09
你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
回复时间: 2013-08-08 14:41
你和虚假信息、增值税发票事件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03
广西 柳州
人气:71471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