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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中如何约定婚前房产归属问题

 08-09 13:41  悬赏 20  发布者:一个人的精彩……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8)
我与丈夫在03年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60万,房产证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我们在04年才正式领结婚证,也就是说这是婚前房屋.现因感情不和,我们分居,孩子小想暂时不离婚,但是为了保护我的权益,我跟他协商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财产划分好,以免以后闹矛盾.关于这套房子,一直是我在还贷款,现在还剩20万没有还清.我与他商量由他偿还剩余的贷款,但房子产权归我所有. 也就是说,现在房子是婚前购买,写的我丈夫的名字,还在还贷期间. 我想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该房屋为我的个人财产,是否合法,该如何写条款才不会导致以后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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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9日 13时42分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关要求分割,当然,双方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08-09 13:43
既然你们双方协商约定该房屋归你所有,那么你们可以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你个人所有即可,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订就有效,一旦将来离婚,房屋分割就按照婚内财产协议处理,属于你丈夫对你的赠与。
我的补充: 2013-08-09 13:44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我之前不确定的是,这是婚前房产,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把它约定为我个人财产是否有效的问题. 现在看来,是可以这样约定的对吗. 另外,由于我把与这套房屋等价的股票和公司投资都给了我丈夫,所以他必须负责偿还房屋的剩余贷款.这一点我也可以在<婚内财产协议>中这样约定吗? 另外,如果我自己先出钱还清房贷,把房产证改为我自己的名字,房子能否算作我的婚前财产?还是要视为我们的婚后财产?房产证改为我的名字后,离婚时是否对我更有利?我在协议中该如何约定我丈夫偿还我垫付的这笔房贷呢。

回答:

有效,虽然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双方可以做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你所有,属于你丈夫对你的赠与,只要你丈夫同意即可,做了协议后你们将协议公证后,协议就不可撤销了,房屋归你所有。这个没问题,赠与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贷款由你丈夫个人偿还这个是肯定的,因为房屋贷款是婚前产生的,本身就是你丈夫婚前个人债务,不必约定也应当由你丈夫个人承担偿还义务。
另外,房屋贷款没有还清的,不允许变更所有权登记,所以你要贷款还清后,才能变更为你名字,约定为你个人财产即可,因为这个婚后取得的,不可能是你婚前财产了,只能约定归你个人所有,和你丈夫无关。
房产证改为你的名字在离婚时当然对你有利,但贷款不还清就没法改名。
至于房贷,直接注明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释非常明确,很有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45
可以做财产约定,也可以通过公证解决  具体细节可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52
可以协议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53
您好,房屋是以登记为准的,这个房子是婚前共同买的,提供相应的证据,可以认定为是共同共有。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进行婚内财产约定。建议委托律师起草,防止今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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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9 13:54
可以约定,但宜公证或过户,以免有争议。
回复时间: 2013-08-09 14:04
可以进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09 14:04
你好,一、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二、最好在婚内财产约定中明确了你的出资。
      三、约定好办理过户的时间。
        详情来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8-09 14:16
婚前财产不约定也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我认为你现在应当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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