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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纠纷

北京-石景山区 08-11 19:56  悬赏 0  发布者:WY122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亲于2013.7.23发现胸门,去北京一家医院医院就诊后告知患心机梗,便入院治疗2次续费共计10000元。几天后预约心脏造影续费30000元。于2013.7.30作心脏造影检查同时院方通知家属3跟主动脉都有堵塞达到90%多,需要进行支架,预计需要5到6个,首次先支3个,一周后二次手术再支剩余的。先去续费50000元。首次手术成功后第六天进行第二次结束后院方告知只支1枚支架,另一跟血管由于弯曲他们作不了,建议去上一级医院就诊。要不就出院回家吃药维持1年后再去复查。出院时又补交7000多元。我想问地是我们农民费劲心思凑足着97000多元就是想看好病,不留后患,可是院方在作第一次心脏造影的时候就已经发现有一跟血管是弯曲的但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就自作主张通知支5至6个支架后来出现这种结果,钱花了病没看好,如果我们不继续治疗等待1年后去复查这一年当中出现意外后悔莫急,继续治疗费用已全部花在这家医院无法继续治疗。如果院方在作第一次心脏造影的时候就告知支架有难度我们有这90000元完全可以去北京阜外医院进行搭桥手术。请问该院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病情未完全痊愈,为我们带来的损失是否可以挽回。是否可以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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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54
建议先行协商解决,如果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你父亲身体伤害,可以申请医疗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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