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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江苏-常州 08-12 12:53  悬赏 0  发布者:波波0828 给我留言  回答:(5)
爷爷去世两年,户主为爷爷名字,现想过户到奶奶头上 还需要公证么?还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奶奶想赠与给孙女,需要什么手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2 13:13
你好,需要先公证,然后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8-12 14:35
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如继承人不止你奶奶一个人,则不好过户给你奶奶,除非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想过户给孙女也是同理,需要其他继承人都进行赠与。需要先办理继承,再进行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8-12 20:48
1、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公证可以减少日后因遗产分割产生的矛盾;
2、你爷爷过后,遗留下来的财产有一半是属于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部分,剩余的一半才属于遗产,由你奶奶和他们的子女继承;
3、如果要赠与给孙女,其他继承法应当出具放弃继承的说明,在办理公证时是必须的材料;

法条参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复时间: 2013-08-12 21:33
您好,先起诉继承,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如需帮助,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8-13 20:01
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如继承人不止你奶奶一个人,则不好过户给你奶奶,除非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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