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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说,要么忍,要么离

四川-达州 08-12 15:17  悬赏 0  发布者:傻傻爱着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初三那年,我们早恋了,07年,我22,他23,我们结婚了,08年有了大女儿,在我们谈恋爱,结婚后的时间里,他都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甚至连出去打工做服务员都没有过,一直是我在上班,还有我妈妈给我的生活费来过日子,2011年,我们有了小儿子,我的姑姑他们看不下去了,就给他找了份还不错的工作,刚刚工作的时候,他还很顾家,一年多后,他的应酬开始多了,一个礼拜要晚回家三次,甚至以上,到了礼拜五,他更是半夜才回来,我一直在家带小孩,根本没有多想过,就在今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他有外遇了,是他们公司的一个姐姐,比他大三岁,那女人也是有家有口的,被我发现后,他说他改,再也不跟她来往了,我害怕,他们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对他一直抱有疑心,就开始经常翻他手机,看关于他的一切,越翻越心痛,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爱家顾家的男人了,他居然还对我说,我为什么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的过日子呢…我想到离婚,他说,离就离,后来我们就扯到了财产问题,我们现在住的门市,是2011年的时候,借钱买的,但大多是他爸妈出力借的,还贷了三万块钱的款,我爸妈也是离了婚的,所以在买门市的时候,我们家没出多大力,我向我姑姑和爸爸借钱,他们没同意,后来还是他爸妈亲自出了张借条,我姑和我爸才勉强一人借了一万给我们,我又在我另外一个姑那里借了一万,后来第二年还了,我妈因为平时都把钱给我们寄回来了,我们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所以都拿来用了,所以妈妈没有多少积蓄,就在买房的当时,我也要生小孩,她们厂里倒闭,分了不到一万块钱的工龄工资,全给了我们,说让我们留着看是生小孩用,或者买房子用,都一样了,现在我们买这个门市,一直都还是以前房东的名字,我们没钱去过户,但看现在这情形,我该怎么办?他总说,就算我们离婚,房子也没我的份,俩孩子也不会给我,因为他有工作,有学历,我什么都没有,然后最多就是给我一张几万块钱的欠条,还得每个月分期还给我,这可能吗,所以我想找人帮我分析分析,该怎么做,对我才更有利!其实,我本身是不愿意离婚的,舍不得孩子,更不舍得这10多年的感情… 但他想让我睁只眼闭只眼的凑合过日子,我真的做不到,所以才不得不打算,不为自己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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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12 16:0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21
如果真觉得没有必要继续生活下去的话可以选择离婚。
婚内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除非她能证明此笔债务当时即为个人债务,或者他们的婚内财产各自所有,且借款人明知此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是均分的.
一般来说:孩子2周岁内,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孩子在2周岁~10周岁无法征求孩子意见,法官判决是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标准,还是10岁以上可以征求孩子意见,同时参考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标准。
孩子每月抚养费为对方每月实际收入的20~30%的标准。
追问:

现在门市跟我没有一点关系了吗?我妈妈给我们的钱,也不用偿还了吗?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24
你好,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孩子一般是跟随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30
建议好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52
你好,婚姻需要经营,建议好好沟通。
回复时间: 2013-08-12 21:10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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