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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问题

安徽-安庆 08-14 09:51  悬赏 25  发布者:ytfh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对夫妻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农村里都是由儿子赡养父母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就签定一个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到老,养老送终.小儿子养父亲到老,养老送终.但是事过二十年后发生了变化,大儿子夫妇去世了,那么以前的协议是不是还有效?是由小儿子来养母亲还是由大儿子的儿子来养奶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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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4 09:53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约定而免除赡养的义务。小儿子和大儿子的儿子都有义务赡养老人
回复时间: 2013-08-14 09:54
应当由儿子赡养
回复时间: 2013-08-14 10:27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既是法定义务就不能私下签订协议来变更或放弃。因此,从法律上将,此时母亲应由小儿子与三个女儿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因为母亲的小儿子、三个女儿都健在,所以孙子无赡养奶奶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8-14 10:33
子女有赡养义务,不分男女
回复时间: 2013-08-14 10:52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有子女的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应由现有的子女共同赡养,不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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