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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如何防止继母侵吞房产?

 01-20 10:52  悬赏 20  发布者:凉天笑梦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抚顺 回答:(4)
各位好,现有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想向各位咨询一下,望能够得到解答,先谢!

生母于2004年突发脑溢血去世后,未曾留有遗嘱。

一年后父亲再婚,婚前父亲与继母二人名下各有住房一套(均为婚前财产),婚前双方子女均已成年。父亲名下的一套现用于其夫妇二人居住,继母名下的一套现用于其原配婚生的儿子居住,我因1999年即离家在华东工作,故未曾参与住房使用。

二人婚前曾表示,待其中一方过世后,二人均不继承对方名下房产,直接由各自婚生子女直接继承,但只是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请问我目前还有什么办法能使二人婚前的口头协议成为父亲百年之后的遗产分配依据,以防止继母反悔,在父亲去世后侵吞本来应全部属于我的这份房产?
问题补充:
谢谢诸位律师指点迷津,目前来看似乎也只有订立遗嘱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另外还想问询一下,订立这种遗嘱然后去公证处公证的话,是不是还必须随带房产证,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等凭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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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1月20日 10时59分
目前看,最有效的方法仍应是父亲立出书面遗嘱,明确其名下的婚前财产即该房屋由你继承,否则口头遗嘱很难证明曾经存在并成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王律师的及时答复!同样感谢其他各位律师的热情帮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20 11:01
让你父亲立下公证遗嘱,房产由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0 11:18
你父亲名下的房产,你有4分之1的产权。你可以请求你父亲立下遗嘱,将他名下的财产由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0 12:19
到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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