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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赔偿问题

广西-百色 08-14 12:58  悬赏 5  发布者:a0518 给我留言  回答:(2)
没有结婚证但办过喜酒,2009年有一女孩,孩子7个多月给奶奶带两人去广东打工,后来因为女方去同事家玩在同事家吃饭很晚后那同事和他老公送回来,男方当他们的面把凳子踢飞后和女方吵架他还夹女方脖子,后来虽和好但没多久就分居,男方回家女方从广州下深圳,从2010年分居后女方曾回过3次家,第一次是男方骗说孩子奶奶车祸很严重在医院没人照看,女方到家发现没有这事很生气而且男不在让女方去广东,男方还常常说谎,而且对女方没有信任,女方又偷偷去广东了!第二次回来是说要修房子,第三次是2012年一月分,女方不在想和男方过了,谈离婚无果,女方就私自去和另一个结婚!期间没有给过女孩钱!现在男方要求女方付抚养和他的各种赔偿,我想知道该赔偿么?那女方父母送的嫁妆怎么算?抚养费该从哪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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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4 13:04
第一,男方无权要求赔偿;
第二,孩子的抚养费应当从女方不再抚养孩子开始计算;
第三,嫁妆可以要回,但前提是证据充足。
回复时间: 2013-08-14 15:52
女方可以与其他人登记结婚,但女方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男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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