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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能减刑吗

福建-泉州 08-27 02:44  悬赏 20  发布者:sol7195 回答:(5)
我的一个朋友入室抢劫,他是初犯并且没有过多的参与,请问他大约要判几年?请律师能争取到减刑的机会吗?并且什吗情况下能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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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8-27 05:08
减刑的情形很多,得看你朋友的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0-08-27 07:36
根据情况,可以争取轻判或缓刑
回复时间: 2010-08-27 10:40
入室抢劫,是否是法律规定的入户抢劫呢?这一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现行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年6月8日)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减刑问题,涉及到的主要是一个人身危险性的问题,好好改造、积极悔改,等等。
回复时间: 2010-08-27 20:34
您好,要看具体案情,是否自首、从犯等都对判决有很大影响,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8-29 23:40
要具体是否有法定或酌定情节,建议尽快请律师可争取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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