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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后,我已经给了所有手术费用,外加4000元的营养费。女方还不同意,说要上到我,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广东-广州 08-15 20:21  悬赏 0  发布者:franco…… 给我留言  回答:(29)
你情我愿的情况下,我们发生关系,分手以后,女方说她有了,我就带她去人流,我已经给了所有手术费用,外加4000元的营养费。女方还不同意,说起码再给1万,不然会找我家,有什么办法解决吗?注:有律师可以出面协调吗?可以给予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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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5 22:22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24
你给了费用就行了。都写了收条吗?对方要起诉你到时候再抗辩。否则你付款再多未必不起诉你。
追问:

没有写收条,没想这么多。她如果早上门来我可以报警说威胁我吗

回答:

当然可以报警。手术费票据在你处吗?留好票据。补写已经付款的收条

追问:

还在,好的

回答:

我认为不该再给钱了。她自己也有责任的。不自爱。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25
你可以不给,没事的。
追问:

找上门来,我怎么办,万一还带些黑社会的人,我能报警吗

回答: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30
另外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

这个我知道,但是她一直发短信威胁 我怎么办

回答:

你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协调,也可以报警解决,注意要将短信保留。

追问:

有推荐的律师吗 广州的

回答:

你可以上网找,另外,律师是可以全国执业的。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35
摊上这种事情最好答应她!
追问:

你的意思是她要10万要100万都答应?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35
  这个属于你们的感情债问题,建议自己双方调解,不可敷衍了事,如果对方不依不挠,建议冷处理不要把矛盾扩大。
  此外,人家女方也是要讲面子的,她也不会想身败名裂的。
  另外,建议你以此为教训,以后处事慎重,尊重别人,珍重自己!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45
你可以了,协商吧,在不讲理,不理她。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46
你好,首先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为宜,协商不成你可以告知对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女方到你家中哭闹,你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们之间发生关系不存在胁迫的情形,且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因此你为女方支付的手术费以及营养费已经基本补偿了她的损失,你无须再向其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详细咨询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8-15 20:55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5 21:10
从法律角度来讲,双方发生关系出于自愿,对于手术费用及相关费用双方均摊。但是从道德方面来说,男方应多一些。至于你说女方索取1万,你可以给也可拒绝支付。但是女方一旦公开此事是否会影响你应考虑清楚。
回复时间: 2013-08-15 21:11
有证据证明孩子是你的,女方要做流产手术,你的确应当承担各类医疗费用,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是你的,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怀的孩子是你的,你没有任何赔偿责任,对于女方住院手术费用,你自愿帮助她没有问题,不垫付也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目前你不需要请律师,既然已经给了全部医药费,即便孩子是你的,你也不需要再给什么钱了,如果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以要求女方退还。
当然,现在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女方谈一下,你明确告知对方,不会再给钱了,如果对方继续以此威胁,对方涉嫌敲诈勒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报警处理。
追问:

谢谢你 这我就放心了。

回答:

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3-08-15 21:18
其实最吃亏的是女人,男人应该有担当 ,协商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3-08-15 21:49
不如与她好好协商,毕竟损害了女方的身体健康。如果愿意拿钱请律师,不如把这笔费用补偿给她。
回复时间: 2013-08-15 22:00
 这个属于你们的感情债问题,建议自己双方调解
回复时间: 2013-08-15 22:22
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论是男人或是女人,男女双方为情侣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不属于违法范畴,法律不进行约束,更谈不上什么分手费问题。因恋爱期间那女关系致使一方身体造成伤害,另一方应当给予必要的补偿,基于公平原则来处理案件。
    本案中女方因你造成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你当然应当要承担相应责任,若责任大小双方有争议,等对方提起诉讼再行处理吧。
     
    至于,诉讼前请律师协助调解,你可以试试,但本人个人就你案件考虑,是没有必要的。
回复时间: 2013-08-15 22:35
应该够意思了,
对方再索取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8-16 09:16
不用再给了。
回复时间: 2013-08-16 09:33
如果你怕她去你家,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律师费也不是很高。
如果你不怕他去你家你就任他闹不用几天就消停了。
回复时间: 2013-08-16 09:47
你好,当时是自愿的,现在已经给予补偿了,不要再去理会对方。如果对方带人到你家捣乱就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16 10:45
您好,从法律角度而言,您已经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的义务!
如果对方走法律途径,您可以胜诉!
如果对方不走法律途径,建议您予以回避,毕竟,可能对方也知道通过法律途径找您要钱会很难,就会使些其他不合法的招数
回复时间: 2013-08-16 10:48
这属于“私人”问题,法律基本上不会过问,
回复时间: 2013-08-16 13:59
你好,你可以不用给了,若她再要,你让她合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8-16 16:37
答:其他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协商处理比较好。
回复时间: 2013-08-17 10:45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不需要再支付其他费用。但是从道德角度来说,应该有相应的担当。
回复时间: 2013-08-17 12:49
是不是在发生关系时,男方不愿意带套而导致女方意外怀胎所以女方心有不甘故而要求再补偿一万元。如果这样的话,从道义角度男的还是再适当补偿给女方一些吧。
回复时间: 2013-08-19 08:06
可以不理她,交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42
另外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8-20 19:50
你好,其他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8-2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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