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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强占了我承包责任地建房屋,我在一审中被驳回上诉是否合理?

贵州-安顺 08-16 02:31  悬赏 0  发布者:guansu…… 给我留言  回答:(0)
关于关岭县法院错判的上访材料


  2012年5月廖志彬趁廖朝明丈夫去世,强行在廖朝明承包责任地内修建房屋。同年,廖朝明状告土管局,依法撤销了廖志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且于2013年8状告廖志彬,要求法院依法拆除廖志彬修建在廖朝明承包地内的非法建筑。法院以“该土。地权属不明确,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为由,驳回廖朝明的起诉。廖朝明认为该判决有失公正,理由如下:


  一, 廖朝明有《土地承包合同书》,上面清清楚楚写明了该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为何法院还说该土地权属不明?


  二, 法院于2012年撤销了廖志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即认可了廖朝明的证据。现在同样是这些证据,为何却说土地权属不明,岂不是前后矛盾?不要忘记:现在廖志斌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被撤销了!


   三, 廖朝明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写明了该土地前抵公路,廖志彬非法修建的房屋后面是廖朝明修建的简易工棚,那么请问:廖朝明前抵公路的土地去哪里了?
  四,上诉是否有必要?为什么我请的律师与法官沟通后依然这样判决?

  如果法院不能回答上诉三个问题,那么该案件为冤假错案。希望政府及各级领导能给予公平、公正的解决。


                           

                                          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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