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申维丰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危险驾驶致人死亡,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吗?哪些条件可以免除?

河北-石家庄 08-16 07:18  悬赏 0  发布者:聂永生 给我留言  回答:(2)
去年4月份在县城,当事人因酒驾摩托车与骑电动车另一人发生碰撞,另一人受撞击倒地时,头后部重撞地面受伤,后救治无效死亡。撞击当事人在事故现场积极联系救援,事后积极与亡故的家属协商并已赔付。当事人家庭条件困难,为赔付已负债累累。眼下正努力打工以尽快缓解现状。近日却收到判决书被处以刑拘4个月的处罚。
    当事人自去年出事后,一直规规矩矩过日子,不敢喝酒,悔过态度诚恳。况且当事人家里有老婆和刚三周的孩子,家里连块儿宅基地都没有,更没有自己的房子。
    请问各位律师先生,这种情况能不能上诉请求免于刑事处罚?需要做什么准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6 09:26
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回复时间: 2013-08-16 12:34
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20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3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