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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地伤亡事故责任问题

江苏-无锡 08-16 23:25  悬赏 0  发布者:JSWUXI 给我留言  回答:(6)
今天一个装修工地发生了伤亡事故,一个材料搬运工因在七楼窗口用电动拉力机从一楼往七楼拖水泥,因工人不小心在七楼往上拉水泥的时候摔到了一楼地板,当时就身亡了。有三方涉及到赔偿责任,首先这个搬运工是由业主雇用的,也是业主跟搬运工签的合同,而这些材料是由装修工程的施工方买的,然后让搬运工搬的,但装修施工方跟搬运工没有雇佣关系。业主、装修施工方、搬运工,这三方之间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业主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装修施工方是否需要赔偿,现正处于纠纷中,急需求助于法律专业分析意见及答案,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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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6 23:29
若如所述,是业主雇佣搬水泥,应该由业主对死者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16 23:33
应该由业主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16 23:36
你好,因为搬运工是被业主雇佣搬水泥,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故应该由业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17 06:35
从你的描述来看,应由业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17 11:03
由业主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7 23:47
业主与搬运工是雇佣关系,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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