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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关于“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何界定?

 08-18 00:13  悬赏 0  发布者:yoyogu……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3)
遗嘱继承关于“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有无明显界定?还剩有其他子女赡养是不是算有生活来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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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8日 00时14分
有其他子女供养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
追问:

父亲留下的唯一遗产就是一套房子 公证遗嘱 没有给奶奶预留份额 奶奶今年80多岁 现在起了纠纷 请问奶奶是不是可以起诉法院要求预留她的份额 即使她还有其他子女供养?

回答:

一般就是按遗嘱继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8 00:18
不能算,
回复时间: 2013-08-18 09:37
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指无子女也无其他亲近属扶养,自己也失去劳动力的人;或者有子女,子女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如果本案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老人不算是无生活来源.
追问:

这个是法院认可的司法解释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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