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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赔偿

北京-朝阳区 08-19 17:43  悬赏 0  发布者:tutu25…… 给我留言  回答:(11)
业公司有临时物品寄存的服务。一个客户6月寄存了一直录音笔,过了2月之后来取 发现丢失了,我们前台属于开放式的 没有锁。 柜子也没有锁。而且白班夜班不是一个人。保安也不是一个人。什么人也可以进进出出。公司叫收这个录音笔的那天当班的人赔偿 合理吗?寄存的物品都是放在前台 只有一个台子没有柜子。来往人员很杂,接收的时候是按正常程序走的,但是一口咬定我没跟晚班的人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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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44
如果是无偿保管  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不需要负责
回复时间: 2013-08-19 20:20
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44
单位有证据证明你有过错,你也确有过错的,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你不必赔偿,直接拒绝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49
你好,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赔偿,若无过错,可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19 18:07
既然有寄存的服务,就应该负责。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12
首先要看保管是无偿的还是收费的。如果是收费的,是需要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30
你好,无偿保管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话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8-19 22:39
你好,如果是无偿保管,则需要有重大过失才可以主张赔偿。如果是有偿保管,应当由有责任的保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后,可向有过错的员工再追偿。
回复时间: 2013-08-20 09:52
据你所述,应当属于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客户的财物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20
你好,可以证明你的过错的,需要承担,反之则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3-08-20 11:50
无偿保管  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不需要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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