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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追尾

河北-保定 08-19 18:52  悬赏 10  发布者:桃桃小怪兽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父亲是司机,我坐副驾驶,由于前边车突然刹车反应不及时造成追尾事故。撞车时我的头撞到了前档玻璃上,并将玻璃撞裂,事故发生后我们联系了父亲车的保险公司后我到医院进行了脑部CT检查,花费150元。然后我们去当地的车管所做事故鉴定,追尾是我父亲这边的全责,我们准备签订协议书的时候,我父亲的保险公司给我来电话说我做脑部CT的检查费用(1000元以下)应该报无责机动车的强险,我与对方说明时对方非常激动,他们不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费用,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并且说也要去医院检查,(司机没有受任何伤)。
  之后我们在与事故车联系,对方说一个星期以后再说,我知道他是在拖延时间,不知道他这样有什么目的,我们的车撞的比较严重,已经送去修理厂,他的车只是保险扛掉了部分漆,他自己已经开走。是不是他这样无限期的拖延我们这辆车就一直不能使用了呢,他身体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都要承担他的费用吗?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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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19 19:3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57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8-19 21:25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协商或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9 18:55
不用的,都是有记录的吧,当时不是报警了么
追问:

但是他这么一直拖着,车也修不了,有没有一个时间期限呢?

回复时间: 2013-08-19 21:22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协商或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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