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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

山东-淄博 08-20 13:33  悬赏 0  发布者:qingyu……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邮件,有个问题想要咨询您,由于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又想争取自己的权益,占用您点时间请您帮我解答一下,不盛感激!

事件:城改时房产问题

起因:我家位于桓台县永和村,父母于1997年将位于永和村的房屋卖掉,购买人:荣秀芬,荣秀芬也是永和村民,属出嫁后回村购买,售价五万元,当时交易时无收据,荣秀芬交齐五万元后,我父母将房产证交于她,她自己办理了过户手续。

永和村于2012年实行旧城改造计划,村内所有住户均享受城改政策,将原房屋评估出价格,然后一套房子批准换两套新住房,评估款不足者补足差价。差价是指这两套新住房的建造成本。

我家虽然把房子卖掉,但是我还是属于永和村村民,房子是地皮的附属物,虽然我们把房子卖了,但是地皮还是永和村的,永和村建造房屋等形成的利益和贷款等,我们所有永和村民的利益都跟着受影响,有房屋的,城改时享受了政府补贴,例如,旧屋不足抵的,只需补足建造成本,像我们没有房屋的,是否也应该补足全额建造成本换一套新房子?(相当于全额购买,只是购买价格是村委的建造成本)

我们邻村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处理是:城改时买房人和卖房人各分配一套住房,卖房人补足一套住房的建造成本(因为无房可抵),村委这样分配是要保护本村村民的人均利益,如果买房人不同意,想要两套房子,村委不批准。

我们村暂时的研究决定:让我父母和买房人荣秀芬商量,两家自己做决定,村委不参与。

附加情况:买房人荣秀芬是本村村委书记的亲姐姐,如果我家和荣秀芬一人分配一套,这样荣秀芬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郎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有必要争取一套房子吗?合理吗?如果争取的话,我们应该按建造成本全额来买,即使这样,我也觉得合理,起码我家享受了城改政策,如果不争取,将来村内贷款或者分红,对我家来说就不公平了,村委让两家自己解决,这样做对吗,是不是对村民不负责任?如果两家争执升级,弄出人命来,村委就不用负责解决吗?郎律师像我这种情况下可以做些什么工作来争取?村委可以做些什么工作?

谢谢!

                                                
                                    联系电话:1580643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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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21 12:14
您好!
可以要求宅基地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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