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刑事案件

重庆 08-20 21:19  悬赏 0  发布者:74562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6岁 不是处女 在12年12月份和男朋友发生过关系 2013年8月18号晚上喝了大半瓶红酒之后2013年8月19凌晨被两个男生拖去开房发生关系 我但是是完全昏迷的状态 之后感觉下体阴道疼痛 我睁开眼睛 一个男子全身裸体爬在我生上 我自己是衣服没有被脱  下身一丝不挂 当时带房间的是两男子 因为我是属于昏迷状态 不是资源的 这样可以告他强奸吗?去医院检查过  检查出来有精子  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告了他会不会赔偿 因为我之前就不是处女 属于昏迷状态 但是我是不自愿的 这样算强奸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0 21:28
属于强奸。
我的补充: 2013-08-20 21:33
一、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二、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对于一贯利用职权奸淫妇女多人,情节恶劣的,可以流氓罪判处。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追问:

那我这个就算是判强奸了 也没有人证明我是真的碎了还是假的醉了 如果是强奸 这种情况对方可以赔偿好多钱?

回答:

只要是违背你的意志与你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强奸罪需要对方自愿对你做出赔偿取得你的谅解,对方不自愿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做出对你进行赔偿的判决

追问:

如果要坐牢 是关多久?或者 我要求赔偿 我怎样说? 你可以给我讲的在详细点吗?

回答: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追问:

你看没有看我说的这个材料?我不是处女 酒醉后被两人拉去开房 在我昏迷的情况下对我产生性关系 我并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他们没有用暴力 我当时是昏迷的 偶尔有点意识 就是说这样看来 怎样做才对我有利?

回复时间: 2013-08-20 21:46
是强奸,你可以向警方控告。同时还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另外,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一般可要求赔偿你的直接物质损失(如本案中你受伤后治疗的费用),但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追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我不懂这些 证据有了 医院检查出来我里面有精子 还有监控录像证明我走路不稳 也有人证明我确实是喝酒了的 但是不能够证明我到时是不是真的醉了 还是假的醉了 凌晨发生的事 我晚上11点接近12点才报的案

回答:

你只需要将这些情况如实的告诉警方即可,侦查工作要由警方来进行。侦查完毕之后,若对方构成强奸罪,则警方会提请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届时,你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指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物质损失的请求。当然,你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还可以在公安侦查阶段或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这两个机关提起赔偿请求。

追问:

我当时完全是昏迷的 都几不清楚了 我想要求对方赔偿 我应该怎么做?

回答:

若要对方赔偿,就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我上面说的做即可。

追问:

具体 我在说一次 你帮帮我 我16岁,还是个学生,3013年8月18日晚上和两名男子在歌城唱歌,其中一个我认识,另一个没有见过,在唱歌喝酒后,我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又去吃了宵夜,吃宵夜过后被两名男子带到宾馆去开房强奸,开始我顾忌名声同意和对方和解,直到19日晚11点才报案,这个情况能不能立案,警察说我之前同意了和解了,又不能证实我神智不清,到底清不清醒有可能立不了案,但是人一个被抓,一个在逃。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08-21 08:18
违背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应当认定强奸,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1781
广东 深圳
人气:293
辽宁 大连
人气:12507
湖北 襄阳
人气:442239
福建 莆田
人气:540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33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