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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品外汇投资

河南-洛阳 08-21 06:16  悬赏 10  发布者:fldd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与2011年年底进入金融外汇公司工作,在对公司业务熟悉之后自己也进行了几万元的投资,由于在公司工作公司将我们几个员工的资金融合在一起定性为员工账户,依据当时公司的运作是可以盈利分红,由于工作变动合资员工陆续离开公司,我在离开公司时也打算将在亏损状态的账户出金不做,但公司承诺不会亏的太狠慢慢会盈利回本,我们内心也抱有一丝幻想就同意继续交易,现在由于需要用这笔钱,我们在2013年8月份去公司决定出金不在交易时查了一下账户为400美元约合人民币2500元(起初的合资份额为9000美金约合人民币56700元),公司开始对我们进行回避,打电话咨询客服,客服说:“这账户问题老总说不让我们参与,让直接去找他”,但去找老总就一句话:“账户是你们几个人合资的,和我没关系找我做什么”,这种情况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清楚一点从我们账户开始交易至今外汇交易费(及佣金)都有公司收取,每标手38-43美金不等(交易品种不同所以费用不一致),共交易300多收初略来算38*300=11400美元,公司将我们的账户刷爆自己敛财11400美元约合70000万多元。请求专业律师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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