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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回诉讼费和精神抚慰金?

 08-21 08:48  悬赏 0  发布者:ybyb1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昌平区 回答:(2)
租赁的写字楼大门玻璃脱落我肩膀被砸伤,一审判物业全责,但仅仅赔偿了几千元药费,没有赔偿我的精神抚慰金,也没有赔偿我诉讼费。我不服,进行二审。二审法官说他服从一审的判决。不接我的官司咋办?那个律师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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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1日 09时05分
你好,如果给你个人造成人身损害,你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会根据你的情况适当的支持,不管二审法官是否认同,你都有上诉的权利,二审法院也应当给你立案。
我的补充: 2013-08-21 09:06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8-21 09:06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追问:

1.收入证明有正规格式吗?
2,不构成伤残等级,如何索要精神抚慰金?
3,一审判物业全责,一审诉讼费物业应该承担吗?如何索要?
谢谢恢复关照!

回答:

1.收入证明你只需要让你们公司开具就可以,加盖公章。如果超过3500需要3个月的完税证明。
2、只要造成人身损害,你都可以适当的要求,但是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太多,2000就很多了。
3、是的,物业承担。在判决生效后,不支付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的回答。我很满意!如何给您加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1 09:28
如果你是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二审的,法院必须接受的。
评论者:ybyb13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8-21 09:56
您回复的较详细,我对您倍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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