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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公证处能公证吗?

广东 08-21 22:12  悬赏 20  发布者:医行天下wa…… 给我留言  回答:(1)
尊敬的律师: 本人系一名外来至东莞一卫生站务工的医务人员,这次卫生站面临升级转型为门诊部,上级部门规定需要一名执业医师担任门诊负责人才能升级成功,老板让我做了这个挂名的负责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主要负责人一栏是我的名字,这就意味着我要承担相当承担的风险,为此我想跟法人代表和老板签署一份免责协议,请问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该协议要不要去东莞公证处公证?公证处会不会帮我做这方面的公证呢?期待您的回音,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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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1 22:20
该协议对外无效,公证处也不会进行公证的。
追问:

尊敬的律师:谢谢您的回复,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样才能自我保护?针对我目前这样的情况,该门诊法人代表系本地人,我一外来务工人员担当门诊主要负责人将要承担些什么样的风险及法律责任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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