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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内蒙古-鄂尔多斯 08-23 19:25  悬赏 0  发布者:王星96 给我留言  回答:(2)
去年出了一场车祸,最后肇事者赔偿11万元,到如今还有4万元,一拖再拖。在法院起诉了之后,法院给肇事者送传票,肇事者每次都说他不在家,法院让我们问他在哪里,可我们问也不说,如果说就不起诉了,这种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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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3 19:2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我们经过交警协调处理赔偿11万元,现在还有4万元一拖再拖,便向法院起诉,法院送传票,但肇事者说他不在家,法院让我们问,可我们问他也不说,所以我们才起诉法院,法院说我们找不到肇事者,在3个月以内自动撤诉,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08-23 20:04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追问:

具体该怎么做???

回答:

不需要你处理,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公告送达。

追问:

可法院的人说公告送达需要开证明,证明那个人不在。让我们去问,可我们问也不说,这该怎么办???那如果找不到3个月后真的就自动撤诉了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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