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涉外 >> 招商引资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被骗

广东-东莞 08-24 16:43  悬赏 0  发布者:娄晓勇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
  我跟北京一家圆珠笔加工厂合作,我们谈的价格是设备押金3600,他们叫我先给他们打500块过去我打过去,还给我发了货,货到我我老家那边他们叫我交余款我也交了,但就是不给我货,过了半个小时不到又打电话给我叫我交技术转让费5800,我们在谈的时候是没提到的费用,当时我只给我他们3000块但还是那不到货,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被这家公司骗了啊?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4 16:49
被骗了马上第一时间立即拨打我们电话报案,您的钱在您及时报案及时有可能取得会您的钱
网络侦查公安电话:9501-376109993
 退款|投诉|维权|电话号码
业务范围:
处理退款、投诉、退货、提现、解冻、认证、账户激活、找回密码、解绑、卡单、取消订单、快捷支付、等问题
(一)       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二)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三)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       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五)       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南宁
人气:57062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09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8
陕西 西安
人气:2455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