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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眼睛被打伤

 08-24 17:27  悬赏 0  发布者:mh4555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6)
我弟弟是一名混凝土厂司机,上班时去别的工地去送混凝土,去了和那家工地人员发生争吵,然后那人乘我弟弟不注意时打伤左眼,医生说最低需要住院15天,现在打人那家工地给交医药费,打发人照顾。我弟弟和自己上班这家混凝土厂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打架当时已经报案,当派出所人员到厂后那人跑了,没抓住;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等眼睛治好了,两家自己协商解决。

1、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如果我们起诉,该起诉哪家? 起诉后法院会如何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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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4日 17时3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弟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弟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弟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弟弟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6,打人那家工地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详细 ,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4 17:28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8-24 17:42
要求对方工地赔偿一起损失,要求自己的工地认定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8-24 17:45
建议先报警,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起诉打人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如果伤情在轻伤以上,打人者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两家工地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24 17:47
1、如果你弟弟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打人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你们要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2、你还可以直接起诉雇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回复时间: 2013-08-24 22:59
你好:要求打人者赔偿损失,同时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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