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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08-25 16:50  悬赏 0  发布者:helen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2)
我爷爷有一套60多平方的房产,一本产证,6个子女,爷爷去世后经法院判决对其房屋进行了产权分割,每个子女分得从4平米到33平米不等的产权,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办理新产证,产证上是6个子女的名字,现此处房产要进行拆迁,拆迁办告知法院判决的产权不等同于房屋产证,每户人家不能独立地以个人房屋产权人的形式拿到拆迁补偿,只能以一套房产共有人的形式来谈,除非每户人家去办理个自分割后的产证?是这样吗?另外4平米的产权可否争取到36平米的阳光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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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5日 17时07分
不是这样,法院判决书一样有法律效力。可以争取。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5 17:08
你好,各地拆迁或征地政策不同,依据当地拆迁或征地补偿标准处理,请留意当地征地或拆迁补偿公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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