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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医生疏忽,造成产妇大出血,并切除子宫,孩子未能抢救,怎么赔偿

广东-广州 08-30 22:02  悬赏 0  发布者:Rosy.L……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一个表妹,因第一胎怀孕足月去了湖北洪湖中医院生产,由于医生的疏忽,造成产妇大出血,最终将子宫切除,孩子也未能幸存,医院以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的麻痹大意,现在想咨询各位律师,怎么要求医院赔偿,赔偿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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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30 22:10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要求医院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8-30 22:37
属于医疗事故,可以依照级别要求赔偿。如需法律援助可致电或来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9-01 07:04
医疗纠纷的处理非常专业,建议不管医院是否同意协商,你首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可向我索取一份复印及封存病历申请),固定证据,使你今后不至于被动;其次就是判断医院的过错及责任程度,一般需要鉴定,你可先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对病历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医院过错。再次才是考虑是否起诉等问题。如有需要,可以联系。
回复时间: 2010-09-01 18:08
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应当及时封存病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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