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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手续

上海 08-27 12:11  悬赏 0  发布者:hjl572 给我留言  回答:(1)
五年前(2008年8月),我以12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我哥地处宝山区真北路×汶水路附近的“中环一号”十楼2室2厅1卫的房产,住房面积100.3平方米。当时因未及时过户,不久便出来新政:凡五年内房产交易须征较大的税收,因此就一直没有过户,这些年一直由我、妻和女儿住着。现在五年期已满,准备把过户手续办了。
我哥前些年因出国,他本人现没有住房(但这套住房的房产证是他的),孤身一人,户口也一直在他身边(上海俗称袋袋户口)。最近回国,想把我们的过户手续办了,他也可自己再买套住房安身。
请问,今年初出台的“国五条”对我们过户有什么影响?过户大概需要支付多少费用?办过户手续需要双方提供什么材料?
另外,今年我以13.3万元买下了小区地下车位,发票上是以房产证上的姓名开的,用的是我哥的姓名,只是我哥还没回国,车位合同还没签。这种情况在过户时如何处理?
敬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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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7 13:20
都由你哥配合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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