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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

四川 08-27 18:29  悬赏 0  发布者:123森林狼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0年购买商品房一套,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价发〔2008〕196号
商品房价格的成本构成应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即按建筑施工图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进入建设工程〔含安装〕的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
但开发商另行收取了“两管三线”的钱,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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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27 20:41
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如果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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