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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08-31 18:09  悬赏 20  发布者:tujj99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3)
父亲已故多年,奶奶在多年后也去世。父亲身故前与母亲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但父亲由于突发病未立遗嘱,导致现在我姑姑牵涉到父亲遗产事件中,我作为子女如何处理这种事情,从情感上我认为房产是属于我母亲的,姑姑(不怎么来往)没理由得到父亲的遗产,但法律上是否有条款能够帮助我,我实在是不愿意父母辛苦一辈子的放在被不怎么来往的姑姑夺取,真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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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31日 18时13分
房屋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你母亲、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你奶奶共同继承,一人一份均分,你奶奶去世后,她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你奶奶的子女(包含你父亲)共同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你代位继承。
因此,你姑姑是有一定的财产份额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也就是说法律上我姑姑最多得到1/6!?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31 19:03
你所说的情况存在继承。因父母可以继承财产。继承后死亡又由其继承人继承。你也可以再代位继承。但份额肯定是非常小的。
回复时间: 2010-08-31 19:06
房屋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你母亲、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你奶奶共同继承,一人一份均分,你奶奶去世后,她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你奶奶的子女(包含你父亲)共同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你代位继承。
因此,你姑姑是有一定的财产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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